根据《武汉地质调查中心采购管理办法》,武汉地质调查中心采购办公室组织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比选会,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成交)信息
二、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三、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027-59988051(装备处)
刘老师 027-59988062(纪审处)